您所在的位置:

薪酬分配政策

集团公司成立以来,积极推进薪酬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航天科技工业发展相适应的薪酬分配体系。目前,集团公司企业单位实行岗位系数工资制,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突出了以岗位工资为主体,以岗定薪,以绩定酬,岗变薪变,重在考核的原则,使薪酬分配向一线人员、关键岗位、骨干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岗位系数工资由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特殊工资、效益工资四个工资单元组成。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四个单元组成。集团公司积极探索薪酬分配激励机制的新方法,形成了以岗位系数工资制和岗位绩效工资制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薪酬分配体系。

激励骨干人员政策

集团公司高度重视骨干人员激励政策,加大对有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激励制度,提高优秀骨干人才薪酬水平,积极实施“载人航天工程”等人才特殊津贴和军岗津贴政策。同时所属基层单位结合实际,在加大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大力实施骨干津贴、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等一系列稳定骨干队伍的激励政策。

为稳定军品人员队伍,调动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军品岗位人员考核,集团公司对直接从事军品型号科研的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实施军岗津贴,并先后两次调整军岗津贴标准,军岗津贴实行动态考核管理,与任务完成情况、个人岗位职责及贡献直接挂钩。

员工保障政策

员工保障政策包括最低工资保障、建立各类社会保险、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企业年金等。最低工资保障、建立各类社会保险执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政策,实行属地化管理。集体公司所属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在住房分配货币化、定期体检、带薪休假等方面也进行改革,进一步深化了员工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集团公司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参加社会统筹,为员工建立社会保险,并进行监督和检查,从制度上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为逐步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集团公司在企业单位全面推行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缴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企业缴费不高于企业上年度应发工资总额的5%,个人缴费不低于企业缴费的四分之一。

荣誉奖励体系

为充分发挥荣誉奖励的激励和导向作用,集团公司制定下发了《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荣誉奖励管理规定》,对国家类奖励,集团公司类奖励,成员单位类奖励,地方、团体类奖励等进行规范,建立了科学的评审程序、评审原则,提出选拔候选人要向科研生产、经营开发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骨干人员倾斜,为员工搭建了公平竞争、择优选拔的荣誉奖励平台。

集团公司不断完善荣誉奖励体系,建立了重大奖励机制,设立了三大奖项,每年评选航天功勋奖、航天创新奖、航天贡献奖,加大了对拔尖领军人才、创新人才和优秀人才的激励制度。

联系我们
电话:010-68767492
传真:010-6837229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6号
邮编:100048
监事会邮箱:jianshihui@spacechina.com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
官方微信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
新浪微博